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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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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邱广域市旅游网站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标准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制定并公布如下"大邱广域市旅游网站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施行之日起适用,如根据法令及方针而添加、删除或更正,将从变更事项实施7天前开始通过公告事项进行公告。

第1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收集的个人信息不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用途,使用目的更改时,将事先征得用户同意。

履行提供服务相关的合同

为根据本人确认制验证身份及进行身份确认、执行提供网站宣传物(提供地图)、提供文化旅游解说员服务等有关服务,履行提供服务相关的合同而处理个人信息。

第2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存时间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姓名、联系方式、地址、团体名、电子邮箱、旅行日程
保存时间: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到期后立即销毁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根据《公共机构档案管理法》进行销毁程序。

1)销毁程序

- 处理目的到期后,删除会员个人信息。

2)销毁方法

- 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个人信息将采用无法播放记录的技术方法进行删除。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9条,采取下列为确保安全性所必要的技术性/管理性及物理性措施。

个人情报的加密

- 用户个人信息使用加密文件及传输数据等单独的安全功能。

针对黑客等的技术对策

- 为防止因为黑客或电脑病毒等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及损坏,安装安全程序并定期
更新和检查,在控制外部访问的区域安装系统,通过技术/物理方式监视及阻断。

个人信息处理系统访问限制

- 通过赋予、变更、注销对处理个人信息数据库系统的访问权限,为控制个人信息的访问采取必要措施,并利用入侵防御系统控制来自外部的的未经授权的访问。

尽量减少个人信息操作职员及开展培训

- 指定操作个人信息的职员,并将限定最少人数的负责人,执行管理个人信息的对策。

第3条 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事项,旅游网站上收集的个人信息资料不提供给第三方。

第4条 个人信息处理委托事项

文化旅游解说员申请预约系统的管理和运营委托大邱广域市观光协会。

委托业务的内容

根据文化旅游解说员服务的申请而提供文化旅游解说服务。

- 个人信息项目: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团体名称、旅行日程。

第5条 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行使方法相关事项

用户作为个人信息主体,可行使以下权利:

要求修改或删除个人信息中的错误
用户要求修改或删除个人信息中的错误时,应立即进行修改和删除。
根据用户要求修改或删除的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存期限进行处理。

第6条 权益侵害救济办法

个人信息主体因为个人信息被侵害而接受救济时,可向个人信息纠纷调整委员会、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个人信息侵害申报中心等处申请解决纠纷或咨询等。除此以外,对于其他个人信息侵害的申报及咨询,请咨询以下机构。

1) 个人纠纷调解委员会:118号(ARS内线3号)
2) 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82-2-580-0533~4
3) 大检察厅尖端犯罪调查科:+82-2-3480-2000
4) 警察厅网络恐怖袭击应对中心:+82-2-392-0330

第7条 个人信息各领域责任官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1)个人信息各领域责任官 - 姓名:旅游课长Jegal Jinsu

- 联系方式 : +82-53-803-3870

2) 负责人

- 姓名:Kim Seongmin

- 联系方式 : +82-53-803-3886

- 邮件:ksmk07@korea.kr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从2019年9月1日开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