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以下目的處理個人資訊。收集的個人資訊不用於以下目的以外的用途,使用目的更改時,將事先征得用戶同意。
履行提供服務相關的合約
為根據本人確認制驗證身份及進行身份確認、執行提供網站宣傳物(提供地圖)、提供文化旅遊解說員服務等相關服務,履行提供服務相關的合約而處理個人資訊。
處理的個人資訊專案:姓名、聯繫方式、地址、團體名、電子信箱、旅行日程保存時間:個人資訊收集及使用目的到期後立即銷毀個人資訊的銷毀程式及方法
根據《公共機構檔案管理法》進行銷毀程式。
1)銷毀程式
- 處理目的到期後,刪除會員個人資訊。
2)銷毀方法
- 以電子檔形式保存的個人資訊將採用無法播放記錄的技術方法進行刪除。
確保個人資訊安全的措施
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9條,採取下列為確保安全性所必要的技術性/管理性及物理性措施。
個人資訊的加密
- 使用者個人資訊使用加密檔及傳輸資料等單獨的安全功能。
針對駭客等的技術對策
- 為防止因為駭客或電腦病毒等導致的個人資訊洩露及損壞,安裝安全程式並定期更新和檢查,在控制外部訪問的區域安裝系統,通過技術/物理方式監視及阻斷。
個人資訊處理系統訪問限制
- 通過賦予、變更、登出對處理個人資訊資料庫系統的存取權限,為控制個人資訊的訪問採取必要措施,並利用入侵防禦系統控制來自外部的的未經授權的訪問。
儘量減少個人資訊操作職員及開展培訓
- 指定操作個人資訊的職員,並將限定最少人數的負責人,執行管理個人資訊的對策。
文化旅遊解說員申請預約系統的管理和運營委託大邱廣域市觀光協會。
委託業務的內容
根據文化旅遊解說員服務的申請而提供文化旅遊解說服務。
個人資訊專案:申請人姓名、聯繫方式、團體名稱、旅行日程。
使用者作為個人資訊主體,可行使以下權利:
要求修改或刪除個人資訊中的錯誤
使用者要求修改或刪除個人資訊中的錯誤時,應立即進行修改和刪除。
根據使用者要求修改或刪除的個人資訊,根據個人資訊的處理及保存期限進行處理。
個人資訊主體因為個人資訊被侵害而接受救濟時,可向個人資訊糾紛調整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個人資訊侵害申報中心等處申請解決糾紛或諮詢等。除此以外,對於其他個人資訊侵害的申報及諮詢,請諮詢以下機構。
1) 個人糾紛調解委員會:118號(ARS內線3號)
2) 資訊保護標誌認證委員會:+82-2-580-0533~4
3) 大檢察廳尖端犯罪調查科:+82-2-3480-2000
4) 員警廳網路恐怖襲擊應對中心:+82-2-392-0330
1)個人資訊各領域責任官 - 姓名 : 旅遊課長 Lee Jaesung
- 聯繫方式 : +82-53-803-3886
2) 負責人
- 姓名 : Do Kyoungyong
- 聯繫方式 : +82-53-803-3886
- 郵件 : dky@korea.kr
本個人資訊處理方針從2022年2月1日開始適用。